各学科、实验室: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定于18周全部结束,为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开放的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开放实验室均需整理好开放记录,并对本学期的开放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应包含本学期的开放情况、开放效果,特别应写明开放的人次数、人时数和开放时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意见和建议等,学院将在各实验室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学院实验室开放工作总结。各实验室开放工作总结和学院实验室开放工作总结均报送教务处。
2、实行项目制的实验室,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整理好各种开放记录和学生的实验成果材料,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实验室开放情况登记簿和学生平时成绩记录本;
(2)浙江林学院开放实验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
(3)学生成果材料(实验报告、论文、设计、作品等),每位参与开放项目的学生均需提交独立的相关材料,其中有些数据或结果可以共享;
(4)实验室开放授予学分汇总表。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完成实验的情况、提交的成果材料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等级),总评成绩合格即可授予学分,并由学院填写实验室开放授予学分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5)各实验室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制工作量统计表,由实验室主任审核后报学院,学院汇总审核后将实验室开放工作量统计表报送教务处,其中工作量报表包括项目制和学院汇总两个报表(附件1)。
3、以上提交材料于6月23日(19周星期二)前由学科(实验室)统一交学院,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上交。因涉及到工作量核拨,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未能按期上报的将纳入下学期末核拨工作量。
附件1.xls: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doc:浙江林学院开放实验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3.xls: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授予学分汇总表
附件4:
需结题项目一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