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班级、学生:
现开展第四次选课,特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选课对象: 2005级、2006级、2007、2008级需要补选、改选的学生。
选课时间: 2月10日――2月16日上午8:00
选课地点:能够上网的任何地方均可。
选课方法:同第一次选课。
一、公共选修课选课注意事项:
1、学生不得选本专业的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否则不记学分。
2、06、07级学生限选3门,05级学生不做门数限制。
3、08级学生只能选专业选修课,不能选公共选修课。
二、特别提醒:专业分流的学生务必参加本次选课,并检查课表是否冲突,如有冲突,请改选其它课程。
本次选课为最后一次选课,选课结束,任何人不得补选、改选。
另外,考虑到个别学生对所选公选课不感兴趣,教务处将在公选课开课一周后安排一次退选(但不得补选和改选),具体请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
教务处
2009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