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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考试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7-11-22点击数:

各学科老师:
考试是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建设优良校风学风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及安排通知下:
.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单独命题出卷的课程在课程结束2周内考试。
2.使用统一大纲的不同专业年级课程要求在最后一门结束的时间2周内考试。
二.命题、制卷及阅卷的相关要求
1、考试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命题应规范严谨,题量、难易程度适当,覆盖面大;语言准确、插图工整、题意清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实践技能、综合能力考试要有合适的比例。
2、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 院级考教分离课程试卷及其他课程试卷要求出A、B卷,按照规定的“试卷模版格式”排版打印样卷,并附《浙江林学院试卷审批单》(注:试卷模版和试卷审批单可直接到永利官网下载中心下载),经课程组、学科组、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课程结束前1周内交学院教学办任意抽取1份作考试用卷,并由学院教学办负责交文印室印制、领取、分发。
4、在试卷命题、印制以及交接等全过程中应始终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一旦发现试卷泄密或丢失,应及时报送,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阅卷:教师应规范批阅试卷,统一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批改,批改时应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做出“√”和“×”的标记,并将每大题的得分情况登记在试卷分数统计栏。
三、考务工作的组织安排
1.学校教务处组织的校级考教分离和院级公共基础课考教分离考试的监考安排各位老师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教学工号进入教务系统进行查询,考试时间在2008年1月5日至1月11日。
2. 学院安排的监考具体另行通知。
3. 监考人员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4.每门课程要求在考试结束5天内将学生考试成绩及时输入教务系统,以便学生及时查询。
四、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
1.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如证件遗失者,须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附照片),方可参加考试。
2. 试卷由主监考人员提前40分钟按考试日程表领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副监考人员必须按考试日程表规定提前40分钟到指定考场,组织考生入场,检查考生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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