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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林学院关于2007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7-06-14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为紧密配合浙江省科技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 加强自主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人才支撑,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科技创新实践 能力,形成学生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根据2007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工作的部署,结合 我校实际,经研究,在全校开展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或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50%)及其团队均可以申报,其中团队 原则上须由我校学生组成。

二、申报条件

(一)学科范围在自然科学(含软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性科技研究项目。

(二)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基础。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 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新苗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新苗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新苗计划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经费申请合理。优先支持承担单位有一定比例配套资金的项目。

三、资助额度和资金用途

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为50008000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设备购置、能源 材料(试剂)、分析测试、会议及调研、资料印刷等。

四、项目申报程序与办法

()个人(团队)申报与学院推荐

项目资助采用个人(团队)申请的方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择优推荐。

()材料报送

 1、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附件2),一式三份

学院上报校团委截止日期:2007622日(周五),电子稿、纸质稿统一交至活动中心220 室。

(三)学校组织评审与推荐

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科技处、校团委、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15个项目报送省级评 审,并组织网上统一申报及递交书面材料。

咨询热线:63730932(内线3932) 联系人:老师

 附件:1.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七年六月七日

浙江林学院关于2007年度新苗计划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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