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
考试是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建设优良校风学风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校级考教分离课程考试时间:
2、 2006级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基础(机考):2007年1月13、14日全天; 2006级:大学英语、大学文科数学、微积分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05级: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英语;2004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07年1月15-16日。
3、院级公共基础课考教分离课程考试时间:法律基础、大学语文:2007年1月11-12日晚上; 大学物理、高等代数、数学分析Ⅲ、无机及分析化学、线性代数、线性规划、有机化学: 2007年1月17日-19日上午。
4、其他课程期末考试时间:2007年1月17-19日下午、1月20-23日全天。具体考试日程安排另见《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
二、命题、制卷及阅卷的相关要求
1、考试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命题应规范严谨,题量、难易程度适当,覆盖面大;语言准确、插图工整、题意清楚; 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实践技能、综合能力考试要有合适的比例。
2、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校级考教分离课程试卷须出A、B、C、D四套试卷,按照规定的“试卷模版格式”排版(附件一)打印样卷,并附《浙江林学院试卷审批单》(附件二),经学科组、学院负责人审 核签字后,于2006年12月15日前交教务处任意抽取2份作考试用卷,并由教务处统一交文印室印制、领取、分发。
4、院级考教分离课程试卷及其他课程试卷要求出A、B卷,按照规定的“试卷模版格式”排版打印样卷,并附《浙江林学院试卷审批单》,经学科组、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06年12月15日前交学院教学办任意抽取1份作考试用卷,并由学院教学办负责交文印室印制、领取、分发。
5、在试卷命题、印制以及交接等全过程中应始终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一旦发现试卷泄密或丢失,应及时报教务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阅卷:教师应规范批阅试卷,统一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批改,批改时应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做出“√”和“×”的标记,并将每大题的得分情况登记在试卷分数统计栏。
三、考务工作的组织安排
1、各学院须将校级、院级考教分离课程于2006年12月10日前书面上报教务处。
2、校级、院级公共基础课考教分离的考试时间、考场、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开课学院及相关学院配合作好考试的考务及监考教师、学生的通知工作。校级考教分离课程本部的考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天目学院的考教分离课程的考务工作由天目学院教务部负责组织。院级考教分离课程的考务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
3、非考教分离课程的考试工作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考场、监考人员,并不得与考教分离考试冲突。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提前考试。各学院于12月20日前向教务处报送《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附件三),并报送学院领导2名,参加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期末考试巡考工作。
4、监考人员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同意,由学院另行安排人员后统一报教务科备案。监考人员擅自不到岗、离岗、迟到或在监考过程中处理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均按教学事故论处。
四、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
1、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无证件者禁止入场。如证件遗失者,须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附照片),方可参加考试。
2、试卷由主监考人员提前40分钟按考试日程表分别到东湖校区、衣锦校区规定地点领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副监考人员必须按考试日程表规定提前40分钟到指定考场,组织考生入场,检查考生证件。
4、考试结束后,两位监考教师共同将试卷和《考场记录表》交回考务办公室,并当场进行清点、装订、密封。如有违纪、作弊考生须另外填写《考生违规记录表》并附经考生签字的作弊物证。
五、考试工作总结
1、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在2007年1月28日前完成阅卷、试卷分析及学生成绩网上录入提交工作。
2、校级考教分离课程,各学科组须在2006年1月28日前将《***课程考试情况总结》交教务处。
3、各学院须在2006年1月28日前将本学期学院考试工作总结、《考场记录表》、按行政班汇总的学生成绩表交教务处。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一:浙江林学院试卷模板
附件二:浙江林学院试卷审批单
附件三: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