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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办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转发)

作者:时间:2006-12-12点击数:

各学科、各实验室:
为了更好地迎接2007年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建设争优保良教评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为了全面检查和评估我校实验室建设自2004年实行“项目制”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总结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的目标和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0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2006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1. 检查目的:检查本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为实验室工作量考核提供依据。
2.检查范围:2006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见附件1),各类经费建设均统计在内。
3.检查内容:已完成的建设内容、未完成的建设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含项目建设进度、经费使用、设备到位情况。包括根据建设方案中设备采购计划,到目前为止,已经到位的设备、已签订合同但未到位的设备、还没有订购的设备和已使用的经费、还可使用的经费,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等。
对2006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填写《浙江林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年度检查报告》(见附件2),并于2007年1月15日前将年度检查报告(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交设备管理处管理科。
二、2004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的范围和内容
1.检查、验收范围:2004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见附件1),各类经费建设均统计在内。
2.检查、验收内容: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建设目标和水平、各分室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各分室建设项目的人员落实情况、各分室建设项目及所需经费落实情况、实验室的特色及优势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检查、项目投资效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等。对2004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已完成的和在建的项目均要求填写《浙江林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浙江林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评估标准(试行)》或《浙江林学院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3、4、5)。
3. 检查、验收的时间及形式对2004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本次检查、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2月11日——12月21日,有关学院、实验室自查。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大型仪器设备的调试报告、仪器设备的试运行报告及记录、仪器设备账册、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教学文件等佐证材料;并于12月21日前将填写的《浙江林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浙江林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评估标准(试行)》或《浙江林学院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试行)》。(一式8份及电子文本)交设备管理处管理科。
第二阶段:12月22日——28日。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检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每个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以PPT演示),答辩,形成评审意见。项目汇报过程中,各实验室需提供《浙江林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浙江林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年度任务书》、《浙江林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年度验收报告》及相关的佐证材料,对于规定期限内未建设完成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请项目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提出拟解决的措施。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再投资的依据。对于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结果较差的单位,限期整改。
希有关学院及实验室接到通知后,针对检查、验收的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填报自查报告、验收表,准备相关的支撑材料,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落实对策,加强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以确保实验室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1. 2006、2004年度浙江林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名单;
2. 《浙江林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年度检查报告》;
3.《浙江林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4. 《浙江林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评估标准(试行)》;
5. 《浙江林学院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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