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
从本学期开始,学生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从网上直接登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根据实施教学计划对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任务作一次全面的核查,核查内容为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实践类课程,不论是否参与排课,教学任务都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和体现。
2、各开课学院教务办负责向任课教师分发教师工号、初始密码和课程成绩录入的密码。
3、期末考试成绩包括重修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开学初的补考成绩可由开课学院指定相关教师录入。期末成绩录入要求在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完成,补考成绩要求在开学初三周内完成。
4、任课教师从教务处网站中的“成绩查询”栏录成绩,要求录入平时和期末卷面成绩,并设置好成绩比例,总评成绩系统会根据平时和期末卷面成绩自动生成。成绩录入后需保存、提交。教师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签字后报开课学院教务办。必修课和专选课按行政班打印成绩单(格式一),公选课按学生所在学院打印成绩单(格式四)。
5、各开课学院教务办负责对教师上报的成绩单进行格式审查、汇总并进行网上成绩单回收确认;成绩单一式二份转送学生所在学院,另一份由开课学院留存。
6、学生所在学院按要求整理成绩(必修课、专选课按行政班整理,公选课按课程整理),并在期末放假前报送教务处一份(补考成绩在开学第三周报送完毕)。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宣传到位,并做好教师网上成绩录入的指导工作。各开课学院在期末要对课程成绩录入情况进行汇总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届时将予以通报。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