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课程建设,推动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工作,根据《浙江林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三轮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根据学院课程建设规划,已评为院级重点课程(学院须提供相应的文件)。
2、具有明确、可行的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
3、具备使用网络课程、多媒体课件或其它现代化教学手段。
4、教学基本条件较好,包括图书资料、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等。
5、课程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具有3人(含)以上的课程授课教师队伍,结构合理。
6、连续开课3年(含)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组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八份)和电子文档
2、申报汇总表
3、课程建设规划
4、课程教学大纲
5、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材料复印件
6、选用教材目录,如自编教材须提供教材样本
(二)学院(部)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院(部)课程建设规划
2、学院(部)重点课程管理办法
3、学院(部)重点课程立项文件
除申报书和汇总表外,其他材料以文件袋的形式装袋上报。在申报书上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分类体系正确注明课程所属学科名称(学科分类详见附件)。
三、申报评选程序
1、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部)最多申报4门课程。
2、由课程组组织申报,经各学院(部)教学委员会或教学副院长审核后向学校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提出初步评审意见,最终由校教学委员会评审决定立项项目。2003年、2004年、2005年省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情况将作为此次评审的重要依据,专家组在评审时会参考各学院(部)已有的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情况。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是推动学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工作,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希望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教务处。
联系人:童晓晖 联系电话:63730964(3964) E-mail:txh219@zjfc.edu.cn
附件:1.浙江林学院精品课程申报书
2.浙江林学院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3.浙江林学院精品课程立项评审依据和评估标准
4.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本科)分类体系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doc 附件2.xls 附件3.doc 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