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各实验室:
为了迎接2007年的教评工作,做到账物相符,在2005年底,各单位按学校要求,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了统一清查工作,并上报了清查结果。设备管理处根据上报的情况经过核实后,对各单位的资产进行了调账,现已调整完毕。请各单位进行核实,确定无误后,将以此数据为基准,作为目前教评的统一数据。本次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按新的网上数据再次进行核实,将有异动的情况按表(一)填写,有物无账的按表(二)填写,由各单位按单位部门、科室、学科、实验室为单元进行统一汇总,单位盖章和主管资产领导签字后,于6月23日前报设备处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文件至sbc2726@zjfc.edu.cn。
2、凡因损坏、淘汰、丢失等原因无修复价值或已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符合学校规定报废条件的,各单位组织三人以上专家,对拟报废的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后,可以申请报废,按表(三)填写,交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各单位按表(四)进行汇总后,于6月23日之前将表(四)报设备管理处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 sbc2726@zjfc.edu.cn。申请报废原值在1万元以上(含)的大型仪器设备,要同时填报《浙江林学院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作为附件上报。
3、设备处根据各单位上报仪器设备报废清单,组织审计处、计财处及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报废固定资产进行论证,同意报废后,开具报废清单,提交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设备处上网公布核准的仪器设备报废清单。
4、各单位根据核准的仪器设备报废清单,填写《浙江林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报设备处。
5、设备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报废资产进行统一回收。
6、设备处对报废资产进行销账。
希望各单位认真核实网上仪器设备清册,按时上报。各单位报废鉴定小组要求对单位拟报废的仪器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技术性能检测、鉴定、慎重筛选、严格把关,做好设备报废的内部审核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回收报废仪器设备前,请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认真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并在移交时到场配合,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学校将报废仪器设备如数、完整地回收。
设备处管理科联系人: 文桂峰 电话:63732726(2726)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