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生学费结算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学校计财处的要求,现将学分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2009级毕业生统计入学学年到毕业学年的选课学分。
2、2010级、2011级、2012级统计2012-2013学年的选课学分。
二、注意事项
1、形势政策每学年为1学分。
2、应届毕业生有学籍异动的,如休学后复学的,其学分统计从入学年开始。
三、统计公示
1、现将统计好的学分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3.3.28-2013.4.8上午11:30。
2、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信息查询--学生选课情况查询”查询各学年学期的修读学分情况。如与公示统计学分有出入,请于2013.4.8上午11:30前与学院教学办联系,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6374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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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8日
附件:
1、
12-13学年学分统计公示[47.7 KB]